先来看一个跳槽赔偿525万的案例
联想前高管常程,因跳槽小米,与老东家对簿公堂。10 月 9 日,经劳动仲裁,常程应支付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 525.281 万,并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最近几年,越来越多的企业要求员工签署“竞业限制协议”。围绕该协议也出现了诸多纠纷。
劳动者认为补偿金太低,难以维持生计;签署了竞业限制,跳不了槽,工资涨得慢。
企业方面也在“倒苦水”:员工偷偷去竞争对手那儿上班了,取证太困难;官司一打近一年,这期间没法限制员工去哪上班。
一、竞业协议是个什么?
我们首选要了解一下什么是竞业限制。
“所谓竞业限制,是指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简而言之,就是约定员工离职后不得再从事与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工作的一种约束性条款。一般在入职时,写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里,或者制作成单独的竞业协议,独立签署。
本质上是企业通过限制人才随意流动来进行商业保护的一种手段。二、竞业协议对我们有什么影响?
涉及到书面合同,所以是需要重视的。不过影响范围的大小也要依据不同的情况来看。
毕竟协议会限制人员的自由流动,影响市场上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法律对竞业限制的使用多少需要进行一定程度的规范,以免其被滥用。
我们详细来看。
首先,即使签了也不意味着协议会生效。通常在签订竞业限制时,一定要关注的点主要在于:范围、地域、期限与补偿金标准等。
(一)竞业的适用范围。
其实被《劳动合同法》明确限定的人员主要是以下 2 种:
1、高级管理人员与高级技术人员
2、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但实际操作中我们会发现,这样的描述很难界定。什么算是高级管理人员与高级技术人员?似乎所有人都可以划定到「其他」里面。
你看,太麻烦了。企业本着高效省力的原则,一刀切是常见的选择,直接让所有人都签了吧。最终,我们大部分人在入职的时候,都会看到那一纸保密协议与竞业协议,静悄悄地附在合同后头。哪怕,应聘的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基础岗位。
(二)补偿金
有人会说难道我一个小楼喽被一刀切地签了竞业协议都要履行吗?
先别慌,虽然本着稳妥的考虑,让所有人都签了协议,
但最后公司不会要求每个人都履行协议。除了是真的非常重要的岗位,对普通员工,企业一般不会要求执行,毕竟还要多付一份补偿金嘛不是,每个人都给,这成本得多高?
所以,第二个重点看「补偿金」。让我们来看看规则:竞业协议如果生效,离职的时候是需要按照约定给足补偿金。对于没有给付的情况,可以去有关部门申诉,要求公司按照约定支付补偿金。具体是多少要看双方具体约定的标准,但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约定的标准太低,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提高补偿标准。
对于没有约定补偿金的竞业协议,依据司法解释四,可以申请最低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 30% 来支付,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过深圳市是个例外,因为当地的规定是 50%,对员工更加友好。
也就是说,企业为了让你保密与别跑去竞争对手那,公司得先支付一笔费用。
竞业限制并不是用得越多就越好。如果滥用,不仅会损害劳动者自由择业的权利,也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
(三)限制时间与补偿款交付时间
那即使已身处竞业协议范围内,也先不用着急了。但我们仍然要打开协议继续往下看,还有一个重点别落下了,
得找到各个时间元素瞧一瞧。有两处是需要注意的:
A 竞业协议究竟要限制你多久?
B 在什么时间开始给予你补偿?
A 竞业协议究竟要限制你多久?在竞业限制的期限上,《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从员工离职之日起算,最多不得超过 2 年。也就是说,再怎么样,两年后公司也管不了你去了哪、到了哪家公司、是不是成了对手。实际上,2 年的时间足以让一个人手里掌握的信息资源失去时效性,也让人从对某个行业岗位上,游刃有余的状态中脱离。
B 在什么时间开始给予你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那么,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大家就可以拿到这笔补偿金,区别可能在于,企业到底会按月打钱,还是一次性付款。
如果企业因自身原因没有给,没关系,超过 3 个自然月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所以综上,签了竞业协议不要太慌,仔细观察才是硬道理。之前网上还有消息说,有些互联网大厂的竞业名单,洋洋洒洒一整页,几乎把整个行业都囊括在内。姑且不论消息的真实性,但难道他们的员工出来后都不能再找互联网的工作吗?
从真实情况上看,显然是不现实的。对于不涉及重要机密的一般员工,企业基本不会在离职时要求进行竞业限制,企业除了额外要负担一笔庞大的补偿金以及,还可能面临繁琐的事务流程、纠纷处理以及不可避免的舆论谴责。实在不划算。
所以这么看来,真的能履行竞业协议其实是凡尔赛的一种。你需要是公司的「高级管理/技术人员」、还经手着公司的重要项目与机密、你的重要性,需要让企业,非要再给一大笔酬劳、面临可能的纠纷困扰,只期望你不要当他的竞争对手才行。
比如曾经有一份腾讯的竞业协议流传粗来:
腾讯员工如是说:
“其实这个协议是给部分能配股的员工签的 比如公司会给你一定数额的股票 如果你接受就要签竞业协议 所以并不是每个腾讯er都需要操心这事儿。”
三、如何解除竞业协议?
竞业限制协议的解除可以分为协商解除和单方解除。协商解除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单方解除分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和劳动者单方解除。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该法条规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是无条件解除,但必须履行告知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收到告知后无权要求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但可以依据该司法解释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3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劳动者单方解除的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规定。该法条规定,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3个月未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竞业限制中的坑与建议
竞业限制协议一般涉及三方,即员工、原单位、新单位。这三方角色不同,注意事项也各不相同。
对于员工1、“竞业限制协议”一般在入职时签订,它可能夹在一堆让你签字的文件中间。请你一定要看清楚,知道自己签了什么。
2、在离职时,你的单位会决定竞业限制协议是否生效。如果生效,你们应约定补偿金。如果解除,单位应该书面告知你。
3、如果你已经进入竞业限制期,原单位应该向你支付补偿金,按月发放。法律规定,补偿金不低于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的 30%。
4、如果你的老东家已经三个月没有向你支付这笔补偿金了,你有权单方面解除竞业限制。
5、竞业限制补偿金一定是在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限内发放才算数。如果老东家把这笔钱“包含”在工资里,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6、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如果你确定自己不属于这三类人员,却被竞业限制困扰。请你咨询律师,并勇于捍卫自己自由择业、就业的权利。
对于原单位1、竞业协议仅限于“两高一密”人员,如果将竞业限制范围扩大到普通员工,你将很难获得法律支持,反而扩大公司的经营成本。
2、竞业限制的最长期限是两年。请注意,是从离职时算起,而不是从签订之日算起,请在协议中约定清楚。
3、签署竞业限制协议时,如果你没有明确的告知员工协议内容,而是把它混杂在一堆文件中签署,如果进入仲裁或者打官司,这会成为一个对你不利的影响因素。
4、员工离职时,如果需要解除竞业限制,记得书面通知并保留回执。如果进入竞业限制期你才想起来解除,你将要支付员工额外三个月的补偿金(员工主张的情形下)。过去,就发生过类似的案例:员工离职后没找到工作,反过来找单位索要补偿金。
5、如果需要启动竞业限制,给员工合理补偿金。同时注意,可以与员工约定,定期报告从业状态,传回社保记录,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尽量规避掉员工隐蔽就业的问题。
6、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尽量清楚地约定具体的违约金额,如果你只是泛泛地约定了:“对企业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一旦发生纠纷,损失是很难估计的,最终赔偿金额大多由法官裁定。
对于新单位1、新员工入职时,一定要做好背景调查,确认是否签有竞业限制协议。
2、如果担心背景调查力度不够,可与员工协商签署承诺书。一旦发生纠纷,如果你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可以依据承诺书对员工进行追偿。
3、如果你实在太想要这个人了,明知签有竞业限制协议还是要挖过来,那就当我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