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回答一下吧,我前几天刚盖完章,这个章必须要你户籍地的派出所或者乡镇政府、街道办盖章,但是可以不本人去 ,我在外地工作 是把表填好了寄回去让我爸去盖章的。
盖章的过程有点坎坷,我爸先去了派出所,派出所说需要一个函 ,刚开始我也没明白是什么函 就问了我老公 他说他那边没说需要出函,我就又让我爸去了乡政府,乡政府说这个要民政局管的(意思应该是民政局才知道我结婚了没有)然后我爸等到民政局上班的时候去问,民政局说 表上没有要求民政局盖章或签字啊 不归民政局管。
最后我爸又去了乡政府,这次我就直接跟乡政府的工作人员通话地,乡政府的说 他们没盖过这个章 谁知道表上我的资料是不是真实准确的呢 说要从居委会开始一层一层重新让他们给我写这个表。我就把表发给他们 说 “那你们打印了去调查吧 我的个人社会经历你们还不是得照着我的抄 家庭成员你们跟我爸现在就去派出所调户籍不就可以了 我盖个章只是为了证明我确实是这里的人 我要是犯罪了我还敢让我爸拿着这些去派出所吗 ,派出所和民政局都说是你们盖,你们这样踢皮球 我接不了婚你们是不是负责。” 然后 工作人员说打电话问一下主任 没过一会儿我爸就给我打电话说盖上了 然后我爸又去了一趟派出所 派出所看乡政府盖了 也没强要什么函 也给盖章了。
所以 如果乡政府不盖 你态度就强硬点,实在不行 就先去派出所开个户籍证明 开好了再去居委会开个证明 大概就是 该居民在我区居住期间无违法行为 表现良好 这种。然后再去乡政府 一般是直接去就行的 不需要开什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