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并不少见。离婚,即在法律上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是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而在面对离婚时,有两种选择,一是诉讼离婚,一是协议离婚。当婚姻出现了问题,不得已只能选择离婚时,对一些离婚的常识还是要知道的。
我国倡导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但离婚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确实感情破裂了,需要离婚。
协议离婚:就是只要两个人商量好了,协议中协商好财产分配、子女的抚养问题,最后两人登记领取离婚证就可以了。如果双方对是否离婚,以及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事宜均能达成一致协议,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如果当事人双方在财产分割、子女的抚养问题等方面,没能够达成一致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如果夫妻一方犯了几种以下错误的,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在法院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的。
1、家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2、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下面我们再一起来看看几种特殊的情况。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下列情形除外:①女方提出离婚;②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
例如,双方矛盾尖锐到会危及对方或者孩子人身安全的地步;女方怀孕、分娩、流产的孩子系与他人通奸所致。这是考虑女方在孕期的身心状况,以保护女性及子女利益考虑的。
2.军人的配偶未经军人同意,不得起诉离婚。但是,军人一方具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人的重大过错主要包括:①与他人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3.对、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 对于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离婚问题,我国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特殊保护。因一方患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的,处理时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有利于对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置。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
同时,《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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