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许多朋友反馈,说自己在离婚时候遇到的一些情况和自己在网上看到的不太一样,不知道为什么,所以跑来询问我。我仔细听完朋友的案情,才明白,原来她看的是以前的婚姻法规定。现在都2021年了,婚姻法也是进行了一些新的规定。如果是打算今年离婚的朋友,一定要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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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第一点是关于夫妻债务的认定:
可能有些朋友会认为,夫妻债务谁借的就是谁的,但是婚姻法并不是这样规定的。
新婚姻法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最主要的是看是否这笔债务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为了夫妻之间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服务。
如果是为了这个目的并且确实是这种用途的话,不管是男女方谁借的钱,这笔钱都是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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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点是新增的一些规定:
1、新增了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若一方对离婚反悔的,可以在30日内撤回离婚申请;
2、明确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又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3、增加了夫妻一方挥霍财产,离婚时法院可以给其少分或者不分给挥霍一方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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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点是在离婚时财产分割的一些新规:
1、男方家的宅基地,女方无权分割
2、男方因继承而得的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3、男方因工伤而所获的赔偿,女方无权分割
4、男方的婚前财产,比如房子和车子,女方无权分割
这四点主要是并不是法律偏袒男方,而是为了遏制一些骗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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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2021年婚姻法新规,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对于离婚,能协议能和解那是最好不过,但是如果是纠缠不清的话,我还是建议您还是委托一位专业律师来帮您进行诉讼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