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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婚姻法有何新规:离婚、债务、财产,这些问题需注意!

2021年1月1号开始,《民法典》开始施行,其中就包含了大家比较关心的新婚姻法,这也就意味着上一部婚姻法将会被废止。新婚新法对旧版的婚姻法做出了一些修订,当然每次婚姻法的修订,都是为了能更好地维系婚姻关系,让家庭相处更加和睦。


婚姻法对离婚部分做出了一些新的改动,其中有些是大家需要了解的:

1.新增了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若一方对离婚反悔的,可以在30日撤回离婚申请。

关于新增离婚冷静期这一规定,很多网友纷纷点赞,认为这一规定非常合理。因为双方离婚真的不是两个人的事情,而是两个家庭的大事。有些年轻的夫妻因为一时冲动离婚,最后后悔是小事,给孩子带来巨大的伤害怎么办。新增离婚的冷静期就是为了让夫妻双方能够完全冷静下来,如果仅仅是一时冲动,刚好可以冷静下来思考一下,最后可能会避免家庭的“破碎”。

2.明确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又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婚姻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又分居一年,说明感情方面还有问题,也就意味着不适合继续相处,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准予离婚。过去的婚姻法是这样规定的: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法院可以准许离婚。“可以”可以理解为可以或者不可以,而“应当”就是必须的意思。也就是说过去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判离婚也可以不判离婚,而新婚姻法下,法院只能选择判离婚

3.增加了夫妻一方挥霍财产,离婚时法院可以给其少分或者不分给挥霍财产的一方。

有些人感觉快离婚了,反正共同财产要平分,还不如自己先随意挥霍,有些可能只是满足自己的享受欲望,而有些性质比较恶劣,就是恶意挥霍财产。对于挥霍财产的一方,离婚时法院视情况少分财产或者部分财产。挥霍得比较少可能还能分得少部分财产,挥霍得比较多或者恶意挥霍,可能就分不到财产。

4.全职主妇或主夫,离婚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夫妻离婚,在子女抚养教育方面、对老人的赡养方面付出义务较多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应与付出劳务的价值相当。具体数额应由双方协议,协商不成,法院根据具体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离婚后债务怎么办?

虽然离婚时双方经过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调解书已经对财产分割作出处理,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如果这个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即使一方死亡,另一方也应清偿夫妻共同债务。

6.哪些彩礼可以返还?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8.妻子自己决定打掉孩子,丈夫可以要求赔偿吗?

妻子自己决定打掉孩子,丈夫不要求赔偿。《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三条: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9.孩子归谁?八岁孩子有发言权。

在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纠纷中,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尊重8周岁以上子女的真实意愿,删除了原来10周岁的规定。

10.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可以撤销婚姻。

《民法典》不再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而是规定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并且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新婚姻法对个人财产的范围也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在新婚姻法的规定下,这6类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1.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且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为婚前个人财产。

如果一方婚前首付买房,并且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就是婚前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不过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选择共同还款,则还款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应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分割。

2.婚姻存续期间,赠与或者遗嘱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继承父母的财产或者收到别人赠与的财产,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没有明确说明是赠与一方的,这属于夫妻的公共财产;如果明确指明了继承的对象或者赠与的对象是一个人,则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一方所有。

3.结婚之前,父母出资购置房产或者赠与财产,如果没有特别说明,认定为个人赠与。

有些父母在结婚之前会赠予孩子一定的财产或者出资购买房产,如果没有明确说明财产是赠与双方的,则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赠与一方明确说明是赠予两个人的,才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4.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疗生活补助费。

军人是一个最值得尊重的职业,对于军人的一些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疗生活补助费理应是军人的个人财产。

5.老家的宅基地。

宅基地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存在,因为宅基地都是集体所有,个人只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且只有村集体内的人才有可能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正是因为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个人的财产,所以离婚时在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宅基地使用权不可被当作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应当归一方所有。

6.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一些赔偿,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我认为这是比较合情合理的,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助本就是给这些受到伤害的人补贴生活费的,如果因为离婚被分走一半,可能会无法养活自己。

很多人受到人身伤害可能会失去赚钱的能力,这一笔钱对于受到伤害的人来说是十分必要的,也是不可分割的,离婚的时候理应归一方所有。


有人总说“宁拆一座庙不拆一座婚“,但不幸的婚姻可能是牢笼或者炼狱,婚姻不易,同时也承载家庭义务,夫妻关系能修复当然最好。新婚姻法的出台是对原来婚姻法的修订和补充,对过去的不足进行修正,在调整和改善婚姻关系方面有着非常积极重要的作用。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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