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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发布2021年婚姻登记新规,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根据《民法典》规定,对婚姻登记有关程序等作出如下调整:
一、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请求撤销业务;
二、调整离婚登记程序;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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