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雨松
说实话,研究婚姻家庭中的法律风险控制问题,对于我来说是有风险的……
话说我还是枚小本科生尚未成长为一个胖博士时,我就对婚姻法没啥兴趣。当年我号称读遍了本科院校图书馆的所有法律书籍(其实那时我们那个图书馆也就三四排书架是法律专业的),唯独没看的就是婚姻法。
作为一名用情专一的胖子,我始终觉得要将冷冰冰的法律用在两个曾经相爱的人身上,是一件很残酷的事情。这种观点一直伴随我到现在。
后来某一天,我当家的受她某个姊妹所托,问了我一个婚姻法上的问题。我很老实的向领导汇报,我很少关注婚姻法,记不住这个问题是怎么规定的了,得允许我查查法律先——这当然被我当家的严重鄙视了,为了挽回颜面,我立马表态:好吧,以后我好好研究下婚姻法。
结果,换来的是一句河东狮吼:“不准研究婚姻法!!!”
现在诸位看官知道我冒了多大的风险了吧,如果后面到了公号该推送的日子而没能按时推送,那多半是我跪榴莲去了……
下面进入正题:
中国有句俗话叫做“成家立业”,“成家”放在了“立业”之前,这充分说明了家庭在中国传统社会及观念中的重要性。虽然随着现在社会的发展,传统中国社会中家庭所包含的内涵和职能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家庭作为一个夫妻的法律共同体,在履行夫妻义务,抚养后代,赡养老人等方面仍然具有现实意义。
为便于大家理解和运用,婚姻家庭篇的讲解我准备按照婚姻的产生、存续和结束这样的过程来对各个小主题进行逻辑上的安排,以便在顺序上让大家有个比较直观的感受:
首先是婚姻的产生:这当然是涉及到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啦,虽然现在美国最高院那几个大法官都已经赋予了同性婚姻的合法性了,但在我们国家这还是不行滴。对于这个环节,大家不要觉得只是去民政局填个表办个证那么简单,围绕这一过程还是有许多“法律龙门阵”可以摆的,甚至一不小心触犯刑法也是有可能滴(现在不要问我为什么,后面一定会讲到的)。
其次是婚姻的存续:两个人组成家庭以后,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关系,比如夫妻间的各种权利和义务,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产生,对儿女的抚养,对双方老人的赡养等等。再八卦一点,还可能涉及到斗小三什么的。这一阶段的许多法律关系,可能在婚姻存续期间其并不能让你有所察觉,但其却实实在在的给夫妻双方附加了诸多的义务和权利。一旦婚姻出现问题,这些潜在的法律关系就会纷纷冒出头来了。
最后是婚姻的结束:正所谓缘起自有缘灭时,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两人的婚姻自然也有结束那一天。当然常说的离婚是婚姻结束的一种方式,但我们也要正能量一点好不好——两个人白头偕老,但终究有一个人要先走,这其实也是一种婚姻关系的结束。前者会带来儿女抚养权的争夺,夫妻财产的划分,后者也会带来财产继承等诸多问题。
说到这里,其实心情还是有点沉重。在婚姻家庭领域,抛开感情因素不谈,其实还是有很多法律风险可以讲。但婚姻的基础毕竟是感情,如果不讲感情只谈法律,难免会成为纯粹的算计,这并不是我的初衷。在家庭内部,法律永远只能是作为情感的护航,而不能代替情感。
所以,可以说说法,但首先我们还是要谈谈情。
作者介绍:李雨松,法学博士,公职律师,“活灋”主笔,现就职于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公号所有文章欢迎转载,请保持文章完整,并保留作者信息及本站专栏名称公号信息(huofa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