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突发奇想,想“教”你们点邪的……如果你内心真想离婚,请仔细往下看
……本文能教会你怎么离婚,准确的说是怎么才能把婚离掉……(愿天下有情人白头偕老)
咱们国家的法律喜欢做一些表面文章,离婚案件的一个必经的前置程序就是“调解”,你们两口子就是打破了头,流着血去法院离婚,法官也必须要“调解”,就是劝你们不要离婚,回家好好过日子……
好了,你们就是不愿,那就是调解失败了……下面正式进入离婚程序,今天,咱们只说那些肯定能让你离成婚的理由:
一、你重婚了。
那什么是重婚呢?听好了,分两种:法律重婚和事实重婚。
1、法律重婚就是领了2个结婚证。
2、事实重婚就是虽然没有领结婚证,但对外以“夫妻”名义生活,实践中,猖狂到这种程度的确实很少见,但不排除有任性的人……
注意:我这里说的“事实婚姻”只是让大家容易理解,并不是受法律保护的婚姻状态,所谓受法律保护的那种“事实婚姻”已经是20多年前的事了……
二、你有配偶,领了结婚证,但还与其他人同居的。记住了,睡一次两次,不是同居,必须持续稳定的在一起……20年前受法律保护的那种“事实婚姻”,现在的名字“婚外同居”。
下面插播一则“广告”,我会教你,怎么对“婚外情”进行取证……
1、别吵,没用的,不如给他/她一个“机会”,让他/她认错,你“顺便”录下来,如果能让他/她写个“保证书”“悔过书”之类的东西就再好不过了,记住把“过程”写清楚哦……
2、如果你发现他/她在家以外的其他地方有出轨或同居行为,你可以报警,举报“嫖娼”,警察出警、笔录是再好不过的证据了……
3、你是不是可以“离家出走”一段时间吗?记住在周之前,在家里装个录像设备之类的东西,在自己家里装这些是合法的哦……在别的地方装是非法的,非法获取的证据是不被法律认可的……
4、如果你有他们之间联系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微信等等,记住一定要先去公证处做公证……
5、雇佣私家侦探……一定要在合法的情况下取得证据,同时,取得证据后,不要说是私家侦探取得的……
三、你干了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广告时间到,继续教你取证……
1、凡是家暴或虐待,就没有只有一次的,那就用老套路,在自己家里装录像设备,合法……合理……最有效……
2、现实生活中,很少女人受一次家庭暴力或虐待就离婚的……虽然,我的观点是:只要有一次就坚决离……,每次,虐待或家暴,都报警,在警察叔叔那里留个“记录”……
3、如果有去医院……病历……明白了吗?
4、即使没有真的到“就医”的程度……去医院看看“急诊”“精神科”“心里医生”等等……拜托,不要让我教的太仔细……
5、每次都“麻烦”一下妇联、居委会……留下点“痕迹”……
6、邻居、亲朋好友的证人证言,一方面日后可以当证据,另一方面也能暂时阻止那个疯狂男人伤害你的举动……
四、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五、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注意:是因“感情不和”分居。又是“广告”时间……好烦……
1、最直接的取证方式就是在分居之日,到街道、居委会备案……
2、租房居住的,租房合同、房租支付凭证、水电煤气费支付记录等等……
3、在你门口装个小米摄像头……定时备份数据……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留着……
4、搞好邻里关系很重要……明白不?
六、下落不明、被宣告失踪。
1、下落不明已满2年的,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后,再提出离婚诉讼。吐槽:其实,可以在申请宣告失踪的时候,就注明申请的目的是离婚,是不是可以节省再次提出离婚诉讼,提高诉讼效率,很多时候,法官忙都是立法者造成的……
2、已经下落不明,直接起诉离婚的,法院通常会受理并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但不会第一次就判决离婚,因为在对方无法应诉的情况下,法院无法查明双方是否确已感情破裂,大多都需要6个月后,第二次起诉时,才会判决离婚。
七、他/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八、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有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九、受刑事处罚的……
十、其他……
本郡守是个善良的人……实在写不下去了,强烈的“教唆”“负罪”感,game over,未完也不待续了……